
关业务通告。
②乙方交运的货物应符合民航运输要求,不得夹带危险品、
违禁品、政府限制运输和管制运输物品,不得谎报品名,若乙方
隐瞒上述货物进行运输,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,包
括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。
③甲方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民航运输规则货物,且不承担相
应责任。如乙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违禁物品,由此给甲方带来的
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。
乙方若存在上述伪报货物品名、夹带禁止运输货物、瞒报品
类属性或重量等行为,甲方有权拒收货物,没收已收运费及特殊
货物保障费,并按该航班全包舱运费(以乙方报价计算)的 1.5 倍
收取违约金;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(含罚款、航班延误、设
备损坏、生物安全事故等),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(四)舱位调整与取消规则
1.甲方可根据下一周航班执行计划调整协议舱位,调整后需
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,乙方需按调整方案执行;
2.乙方应至少在航班起飞前 72 小时预报包板舱位的使用情
况。否则,甲方有权自由使用剩余舱位,且不予补配。
如需预定协议量以外的舱位,需至少提前 48 小时候向甲方询
舱,甲方有权对超出协议量以外部分根据航班舱位情况自行安排
收运。如乙方确有运输需求,且经甲方同意后,按甲方当期发布
的散销运价执行结算。
3.因天气、机械故障、航班取消等不可抗力或运营因素导致
舱位不足的,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,当期考核量按实际可提供舱